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文件
淄牧字[2010]35号
关于印发《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
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区县畜牧兽医局,各科室、局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在全市开展“法治淄博”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意见》,大力加强机关法治建设,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,增强依法办事能力,根据《淄博市“法治单位”建设工作标准》,我局制定了《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1、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
2、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
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
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在全市开展“法治淄博”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意见》,大力加强机关法治建设,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,增强依法办事能力,根据《淄博市“法治单位”建设工作标准》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以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全市各级畜牧兽医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,大力倡导依法决策、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,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主题学习实践活动,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增强法律意识、责任意识,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、法治化建设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从执政为民的高度,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提高行政效能,为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。
二、目标任务
通过在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,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,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提高依法决策、依法行政、依法监管、公正执法、服务社会的工作水平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保障,健全机构。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目标计划,成立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,局长张洪范任组长,徐建光、张志祥副局长、张连峰总畜牧师任副组长,局属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,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动卫科,具体组织、协调、指导“法治机关”创建工作,负责制定本机关依法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,并加强考核。
(二)集中开展学法活动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法计划,确定每月学法重点,坚持集中学法与自学相结合,实行学法考评制度,确保学法计划落到实处。一是科学安排培训内容,增强集中培训效果。二是开展“一月一法、一季一考”学习培训活动。三是依托信息化平台,开展网络培训。四是加强执法素质的自我完善,利用工作之余“补血、充电”。
(三)开展法制宣传活动。一是根据市政府“五五”规划普法要求,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,制定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实施计划。二是根据《全市开展法律“五进”活动方案》的安排,开展丰富多彩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“五进”活动的深入。三是利用“12.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定宣传日积极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。四是通过市畜牧信息网站,广泛宣传畜牧兽医法律法规,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。
(四)依法健全机关规章制度。严格审查机关出台的各类文件,确保出台文件无违法、违规问题;严格执行公务消费标准,行政成本逐年降低,完善并落实建设节约型机关制度;全面推行公开办事制度,公开办事程序,公开办事内容,公开办事结果等;向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机关的重大决策、财务收支情况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其他事项,向群众公开投诉电话等。
(五)依法履行职责。坚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、决策责任追究制度,并认真落实。领导干部自觉依法办事,各项决策无违法违规问题,工作人员依法履责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。积极落实民主监督制度。主动、虚心接受社会、群众和舆论监督,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履行监督、审计、检查、考核等职能。
(六)畅通信访渠道。要确保机关信访渠道畅通,认真倾听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及时依法改进工作方法、措施,对群众来信来访和各方监督意见、建议回复,落实率要达到100%。
四、几点要求
(一)高度重视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。把这项活动作为“五五”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,摆上重要位置。并结合部门职责,将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与本职工作有机结合,确保取得实效。
(二)加强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的宣传。各单位要结合日常业务工作,通过多种形式,及时总结、宣传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好的做法和实际效果,促进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深入开展。
(三)加强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的督查工作。机关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小组要经常了解各单位“法治单位”建设活动开展情况,重点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。积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、纠正有悖于依法办事原则的苗头性问题,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,确保“法治单位”活动扎实推进,取得实效。
淄博市畜牧兽医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
为推进“法治淄博”建设工作,大力加强机关法治建设,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,增强依法办事能力,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,市畜牧兽医局决定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。其名单如下:
组 长:张洪范 局长
副组长:徐建光 副局长
张志祥 副局长
张连峰 总畜牧师
成 员:于文江 生产科教科科长
李树刚 动物卫生科科长
魏念军 饲料管理科科长
王 军 市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主任
毕思博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
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动卫科,李树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主题词:法治建设 方案 通知
淄博市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0日印发